高温天户外作业,这些权益您都清楚吗?
2026-08-10 10:26:23
近日,江苏多地最高气温突破35℃。烈日下,建筑工人、环卫工、外卖骑手、快递员依然奔波在大街小巷。高温作业风险持续攀升,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也成了眼下的焦点问题。
8月3日,省人社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应急管理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围绕工作时间、高温津贴、劳动保护、维权渠道等方面,为高温下的劳动者撑起一把“遮阳伞”。
气温多高可以停工?
密切关注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发布的高温预报: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停止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不得安排劳动者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室外露天连续工作时间。
特别提醒: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如何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
用人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合理确定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工作量和劳动强度,为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按照要求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有价证券代替。
引导用人单位充分考虑高温天气作业的额外劳动消耗,在工资分配、绩效考核和福利保障上向艰苦户外岗位倾斜,不得因高温天气停工、缩短工时等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
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怎么办?
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用工合规指导服务,引导企业加强人文关怀,为高温天气接单的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配齐高温防护用品,定时监测身体状况,增加休息频次和休息时间。
指导平台企业持续优化高温天气劳动规则,适当延长配送时间、缩短连续配送时长,合理确定高温天气计件单价、工作补贴等。
鼓励平台企业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增发高温补贴,充分发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站点作用,为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免费饮水、防暑药品、血压计等相关物资和就近避暑休息便利。
权益受损怎么办?
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卫健、应急等部门密切协作,聚焦高温天气安排劳动者作业的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室外露天作业的企业,以及快递员、外卖骑手、环卫工人、园林绿化养护工人等重点群体,加强对企业遵守高温劳动保护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完善防暑降温措施、支付高温津贴、合理安排职工休息,依法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
如果您的高温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拨打 12333 服务热线维权,相关部门将做到快接快办、快立快结,及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