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网约车新规落地
2026-06-05 23:31:17
本报讯(记者 刘涛 通讯员 宁轩)6月4日,南京市发布《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今年2月,新修订的《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确立了顶层设计和核心框架。此次出台的《细则》,是《办法》的配套操作指南和落地执行手册,两者共同构建起南京市网约车行业“框架性规范+精细化治理”的完整制度体系。
《细则》将《办法》中的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监督、可考核的具体规则,重点在六个方面实现制度深化与创新突破。
搭建全方位驾驶员权益保护体系。平台结合实际用工管理模式,对构成劳动关系的驾驶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用工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清晰界定双方权责边界。落实职业伤害保障,纳入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平台企业,必须做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驾驶员跨多个平台注册接单的,各平台均应当为其参加职业伤害保障。提升驾驶员维护自身权益的话语权,依托工会推进驾驶员群体与平台集体对话,围绕抽成比例、薪酬标准、奖惩制度协商恳谈;要求平台设立驾驶员内部申诉渠道,驾驶员遭遇不合理罚款、扣分可向交通主管部门投诉。强化驾驶员身心健康关怀,平台常态化开展驾驶员身心健康管理,鼓励定期体检与心理测评;合理确定驾驶时长和劳动强度,日间连续驾车超4小时、夜间连续驾车超2小时,须保障不少于20分钟停车休息,防范疲劳驾驶风险。
创新运力动态调控。定期向社会公布网约车市场运行情况,提升市场透明度。设立暂停新增运力和恢复运力发展的“开关阀”,根据数据变化灵活启停新增运力审批。科学引导从业者理性评估市场风险,主管部门定期发布行业运行分析报告与风险预警,帮助从业者理性研判入行风险。
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厘清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所有人企业、网约车聚合平台公司三类主体责任边界与服务标准,细化不同主体的场地配置、人员架构、内部管理制度等硬性条件,要求聚合平台必须核查入驻主体资质,发现不合规人车接单需立即关停服务、断开链接并上报监管部门;严禁平台转嫁营销成本至驾驶员,落实乘客安全事故首问负责、先行赔付义务。
强化合规经营监管。创新推出网约车合规码制度,实行一车一码电子证照,绑定车辆、驾驶员资质信息,乘客扫码即可核验车辆真伪。放开个人所有车辆办证渠道,个人申领网约车运输证的,凭身份证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个人名下无网约车经营车辆承诺书及服务承诺即可申办。建立依托网约车保险协同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隐蔽性非法营运行为,严禁以私人合乘名义变相非法营运,禁止借助微信群等互联网群组发布拼车约车等非法营运信息。
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引入平台调价监督会商机制,平台调整计价规则、收费标准须提前7日对外公示,充分听取驾驶员、工会意见,禁止低价恶性竞争与价格欺诈。明确算法监管落地要求,平台依法完成算法备案,严守算法安全主体责任,禁止依托算法、资本优势实施垄断经营。禁止平台利用算法实施差异化不合理定价、强制推送特惠低价订单、随意限流封号、限制接单等侵害驾驶员权益行为。科学评估网约车运营成本,行业协会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委托第三方测算运营成本,为平台合理定价提供参考,规避全行业无序低价竞争。
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多元共治,提升监管效能。明确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机制,交通、公安、人社、市监、网信等部门常态化数据互通、联合办案,实现从准入审批、日常运营到违规惩戒全流程闭环。创新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运用大数据预警、AI视频识别等技术手段固定违法证据,电子取证材料可直接作为行政处罚依据,提升监管精准度。健全信用监管与行业发展挂钩机制,常态化开展平台、车企、驾驶员信用考核,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建立保险协同监管机制,多部门共享理赔、非法营运数据,联动打击网约车保险骗保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