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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倾情援助为33名农民工讨薪画上句号

2026-05-25 09:21:09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扬州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33名来访农民工。经了解,他们受雇于包工头甲,在消防公司承接的扬州某消防工程项目中进行水电施工。

2021年11月,建设单位将消防工程发包给消防公司,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消防)》。包工头甲与消防公司的自然人委托人乙签订《居间协议》,约定将消防公司承接的消防项目工程转包给甲,根据项目进度,在消防公司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后,扣除约定金额,再向甲支付相关款项。2022年8月,包工头甲找来A、B等水电班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A、B等人又找来一批农民工施工,由甲每月发放生活费。甲于2022年8月底设立了一家劳务公司,由甲百分之百持股。2023年5月,因施工进度缓慢,甲又找来C等人抢工期。2023年5月,消防公司认为水电班组施工进度缓慢,影响工期,遂强制甲所安排的水电班组全部退场,双方就工资结算发生激烈争议。后在政府部门的多次协调下,农民工代表、消防公司、包工头甲、建设单位四方针对这一批农民工工资支付形成多份协议,但这些协议均未能得到有效履行。

【处理过程】

1.快速响应,启动维权绿色通道。扬州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认为本案涉及人数较多,且农民工多次追索工资无果,情绪激动,存在较大的群体性事件风险。在核实基本情况后,认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随即开通“绿色通道”,迅速帮助农民工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指派援助律师承办此案,快速启动维权进程。

2.专业介入,精准厘清法律关系。本案涉及建设单位、消防公司、包工头甲及其名下劳务公司等多方主体,且存在“居间协议”“劳务分包”等情况,法律关系复杂。援助律师调查发现,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导致工资拖欠的重要原因。尽管消防公司试图以与甲名下“空壳”劳务公司的分包协议来规避责任,但工会援助律师敏锐地抓住了几个关键点:(1)包工头甲在成立劳务公司前就已组织农民工进场施工,其实际施工人地位明确;(2)项目后期在政府协调下,消防公司曾签署支付协议,承认了其相应责任;(3)分包协议金额与实际工程量严重不符。据此,援助律师确定了工程承包单位消防公司为主要追索对象,甲与其设立的劳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策略。

3.攻坚克难,全力应对诉讼波折。2023年8月,援助律师向区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一波三折:因涉案人数众多,法院先对其中一人进行立案,拟将一个案件作为判例,其他案件依照制作司法确认书。案件在2023年10月、12月开庭审理,都因案情复杂,审限延长。消防公司在庭审中全面推诿责任,否认工资数额真实性,案件审理一度陷入胶着。工会援助律师顶住压力,多次积极与法院沟通,申请将33名农民工案件并案审理,以形成维权合力。法院采纳援助律师的意见,于2023年12月将剩余32人案件一并立案。经过三次开庭审理和多次调解,2024年6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消防公司承担工资支付责任,包工头甲及其劳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消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市总工会决定继续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2024年9月,二审开庭审理。工会援助律师积极配合法院,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彻底化解矛盾为目标,参与了法院组织的多轮调解,向消防公司明晰法理、陈述利害,同时疏导稳定农民工情绪,引导其理性维权。最终,在法院和工会的共同努力下,双方于庭外达成和解协议。消防公司同意分批支付农民工工资,约定于2025年1月25日前支付一半,同年3月31日前支付剩余一半。签订和解协议后,消防公司撤回上诉,并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全部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是工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化解重大群体性欠薪纠纷的典型范例。面对33名农民工在复杂用工关系下的维权困境,工会提供全流程、专业化、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将劳动者从耗时费力的“马拉松”式维权中解放出来,切实解决了“维权难”的现实问题,彰显了“娘家人”的担当作为。同时,在法律援助过程中从追求实效出发,并未简单诉诸裁判,而是全程贯穿“调解优先、实质化解”原则,在一审、二审中积极配合法院,引导双方从对立走向对话,最终促成和解履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扬州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