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锻造一流产业工人队伍提供法治保障
《南京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草案)》进入审议
2026-04-24 09:13:09
本报讯(记者 刘涛 通讯员 宁人宣)“紧扣产业梯度发展布局设计精准培养路径”“鼓励企业建立成果评审、奖励与转化制度,按比例分配成果转化收益”“系统规定新业态劳动者技能提升与权益保障措施”……4月21日至22日,南京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对《南京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
《条例(草案)》分为总则、技能提升、职业发展、激励保障和附则,共五章四十二条,在聚焦解决实践难题,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提供了可参考的“南京样本”。
拟将产教融合、“校企双师”等南京产改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第三条提出,依托“宁工享”、南京红色工运文脉、南京工匠学院等,促进产业工人成长成才。第二十九条提出,对市级及以上劳模创新工作室给予资金补助。拟紧扣产业梯度发展布局设计精准培养路径。《条例(草案)》第十二条精准对接南京“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梯度发展布局,拟规定制定人才差异化培养方案。
拟系统规定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措施。《条例(草案)》拟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明确纳入适用范围。第三十六条拟保障产业工人依法建会入会权利,督促企业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第三十九条拟区分“确立劳动关系”与“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两种情形,分别规范书面合同、协议内容及算法规则民主公开,回应新业态劳动者“有技能可学、有权益可依、有伤害可保”的核心诉求。
“条例的制定对于南京市稳定队伍、提升素质、保障权益、激发活力,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同志表示,市总工会作为条例的牵头起草单位,成立了工作专班,及时系统梳理上位法及政策文件,通过问卷调查、专题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企业、产业工人、院校及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多轮次邀请产改与法律领域专家开展评审论证,形成《条例(草案)》文本。市人大社会委全程跟进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先后深入市典型园区、重点企业、基层工会及生产一线,广泛听取部分市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工会干部、一线产业工人代表以及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建议,确保制定出台的条例体现南京特色、贴合实际需求、可操作性强,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夯实全市实体经济根基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