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交通事故,能认定为工伤吗?
2026-03-30 09:08:58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外出期间,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比如自己骑车摔了、开车撞上护栏——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日前,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此类问题,组织全院行政庭法官及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扬州市人社局工伤处负责人一起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形成了清晰的裁判思路。
两种观点:从严界定还是倾向保护?
研讨中出现了两种代表性观点。
观点一:单方事故多由自身原因导致,不宜认定为工伤
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不特定人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或者是地震、台风、山洪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单方事故更倾向于事实描述,可能由自身原因或车辆故障引发,无第三人侵权。界定时,应考虑道路状况、天气条件、是否存在其他干扰因素等。如道路状况良好、视线开阔、天气条件良好,且无其他干扰因素的情况下,单方事故通常由驾驶员自身原因导致,应认定为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不属于交通事故范畴,因此不应认定为工伤。
观点二:立法本意在于保护劳动者,应倾向于认定
单方事故是指仅有一方当事人因自身原因导致,不存在事故相对方或者系其他外因所致,属于交通事故范畴。因《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本意在于保护劳动者权益,应采取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在单方事故中,即使没有划分责任,但经充分调查仍不能证明存在第三方侵权或不可抗力因素,仅因驾驶员自身原因导致事故,应倾向于认定为工伤。另外,若道路存在安全隐患、天气恶劣等可能导致事故的因素,或无法明确责任归属,即使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也应认定为工伤,以保护劳动者权益。
研讨共识:单方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
经认真研讨、反复辩论,最终形成倾向性意见:单方事故属于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单方事故(仅涉及一方车辆,无第三方参与,如车辆撞击固定物、侧翻等)符合该定义。
对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意见》第二条第(六)项中第二种情形,应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认定,原则上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作为依据。但有权机关未确认事故事实,不等于事故不存在,因此,在前述法律文书未作出或内容不明确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履行调查核实义务。在此基础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需综合分析全部证据,运用证据规则、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等,对“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存在与否作出判定。
单方事故中,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核实,若存在天气恶劣、道路有安全隐患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职工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应认定系“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应认定为工伤;若道路状况良好、视线开阔、天气条件良好且无其他因素干扰的情况下,职工对伤亡的发生往往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应认定其负主要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
扬行庭 王槐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