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赋能实现从“N”到“N+1”的跨越
2026-03-09 09:35:34
【基本案情】
2025年初,溧阳市高新区某企业因经营战略调整,计划关闭一条生产线,拟一次性裁员40余人。企业初步拟定的补偿方案为“N”(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既未考虑代通知金等因素,也未履行经济性裁员法律规定的民主程序,仅以公告形式告知员工,裁员程序和实体均存在瑕疵。
【处理情况】
面对潜在的劳动关系矛盾隐患,市总工会迅速响应,主动介入,运用“提前介入、赋能职工、依法力争、促成共赢”的四步工作法,全程主导了此次裁员纠纷的平稳化解。
1.提前介入,掌握维权主动权。一是信息获取与风险预警。市总工会依托“企业劳动关系风险监测网”提前获知裁员信息,主动向企业方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督促企业应依法依规进行裁员,保障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主动发声与明确底线。第一时间约谈企业管理方,明确指出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特别是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2.提供方案,赋能职工提升协商能力。一是统一职工思想认识,引导理性维权。市总工会在企业组织专场说明会,由工会干部和援助律师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好工会教育引导职能。二是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厘清法定补偿标准。市总工会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派两名经验丰富的律师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核算经济补偿标准为“N+1”(“1”为代通知金),并对特殊情形(如工伤职工、“三期”女职工等)的保护性规定进行解读,确保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额外关注和保护。
3.依法力争,理性协商寻求突破。一是制发监督文书,指出问题限期整改。市总工会向企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指出原方案程序和补偿标准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二是主导集体协商,寻求利益平衡点。市总工会主持召开专项集体协商会议,提出“N+1”补偿方案,并就分期支付、就业帮扶等意见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多轮沟通,兼顾法理与人情、寻求劳资双方最大公约数。
4.促成共赢,巩固成果发挥长效。一是达成优化方案,实现双方认可。在市总工会不懈努力下,劳资双方达成协议:企业按“N+1”的标准对职工进行补偿;职工同意企业分两期支付补偿金,以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企业承诺为有需求的员工提供职业介绍和培训服务。二是监督履行与长效机制。协议签订后,市总工会跟踪监督履行情况,确保协议全面履行。同时,工会以此为契机,推动企业将《裁员管理规定》纳入集体合同附件,为企业未来处理类似事项提供遵循,真正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的治理效果。
【典型意义】
本案是工会主动履职、全程介入经济性裁员的典型范例。溧阳市总工会通过预警介入、法律监督、集体协商、法律援助等组合拳,不仅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40余名员工经济补偿标准从“N”变为“N+1”,补偿总额增加近50万元,令职工满意;也帮助企业完善了用工管理制度,助力企业长远发展,得到企业的认可,实现劳资双满意,充分彰显了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溧阳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