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一体化”服务 破解预破产企业职工维权困局
2026-02-09 09:48:40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江阴市总工会接到劳动关系预警信息员黄某反映,在工作排查中发现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拖欠100多名职工5至7月份工资,拖欠工资总额近300万元,现在职工情绪激动,有较大稳定风险。接到预警信息后,市总工会前往企业实地调查了解到,该公司受母公司退市影响,被动承接母公司大量债务,资金链断裂,导致拖欠职工数月工资,无法正常经营,打算破产清算。虽也有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但无力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等。工会在向职工了解情况时,职工张某等108名职工希望市总工会能够介入处置,并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追讨被拖欠的工资。
【处理过程】
市总工会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108名职工提供免费援助,同时立即启动市镇两级劳动关系联合调处“1+3+N”(工会+人社、司法行政、法院+N)运行机制。工会工作人员会同援助律师再次前往企业调查核实,开展职工咨询解答、诉求梳理登记、核实有关证据台账工作。在此过程中,工会又接到另一公司(乙公司)职工反映,甲公司与乙公司是关联企业,且两公司注册地为同一地址,乙公司也存在拖欠69名职工工资情况。调查核实后,市总工会为甲公司和乙公司合计177名职工办理了法律援助委托手续。
因涉及职工较多且个体差异性强,职工工资及工龄计算复杂繁琐,援助律师先后多次前往企业核实比对数据。经调查取证,援助律师发现甲公司已多次涉诉,银行账户早已被依法冻结,短期内无法兑付职工款项。后经与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流,了解到公司尚有数笔到期债权及债务人的关键信息。援助律师援引《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提出冻结甲公司数笔到期债权的财产保全申请。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快速受理劳动仲裁和财产保全申请,向市法院转送财产保全材料。市法院在审查后迅速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法成功冻结甲公司在安徽、浙江等地应收1500余万元到期债权,向债务人送达止付及协助执行文书通知。
为了让职工尽快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市总工会牵头召开市镇两级劳动关系联合调处会议,开展联合调解。经过多方努力,劳资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现场制作调解书,确认甲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前支付108名职工各自协商金额的三分之一,12月31日前支付完剩余款项。如有一期未及时履行,职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快速调处案件,劳动仲裁部门终结乙公司69名职工的仲裁程序,改由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乙公司于9月17日前支付协商的款项。
因公司未能依约履行,援助律师依法代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请求扣划公司已冻结到期债权。市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完成执行立案,并多次前往外地执行,最终1456万元于年末时全部执行到位,177名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典型意义】
本案是工会联动相关部门,合力化解集体性劳动争议的有效路径和生动样板。案件能得到高效处置,得益于四个“在”。
一是问题发现在早。预警信息员定期开展劳动关系矛盾隐患排查,及早发现苗头预警。
二是援助介入在巧。工会法援律师讲究工作方法与技巧,上门服务先开展法律咨询、指导职工固定证据材料,后接受职工委托代理,为后续纠纷有效化解、款项执行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纠纷化解在小。市镇两级劳动关系联合调处平台,运用“1+3+N”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快速高效地将可能引发群体性劳资纠纷的案件成功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
四是跟踪执行在好。充分利用劳动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迅速执行,确保职工工资和经济补偿落袋为安。
江阴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