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四季度欠薪“黑名单”
2026-01-19 09:28:18
年关将至,针对恶意欠薪行为,近日,省人社厅将4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列入2025年第四批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这意味着,这些企业及负责人在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交通出行等多方面将受到联合惩戒。
【警示台】这四家企业已被列入“黑名单”
以下4家用人单位因经人社部门责令改正后仍拒不支付工资,已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南京奥维森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注册号:91320104MA1T69P87B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4名农民工工资总计23.04万元,经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拒不履行人社部门行政处理决定,涉嫌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
作出列入决定部门: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安徽窗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注册号:91341825MA8QH86F0N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9名劳动者工资总计14.89万元,经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拒不履行人社部门行政处理决定。
作出列入决定部门: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日照市东港区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注册号:91371102168399967R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146名劳动者工资总计223.18万元,经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作出列入决定部门: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南京斯梦普门窗安装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注册号:91320104MAC1M7J42L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4名劳动者工资总计5.5万元,经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涉嫌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
作出列入决定部门: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权威解读】列入“黑名单”将面临哪些惩戒?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名单后,信息将共享至政府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这意味着,这些企业及负责人在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交通出行等多方面将受到联合惩戒。此举旨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并对所有用人单位形成有力震慑,维护公平公正的用工市场秩序。
【维权指南】遭遇欠薪,请依法理性维权
请务必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证据,并按以下官方渠道依法维权:
1.电话投诉:拨打人社举报投诉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或投诉举报;
2.线上反映:登录“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点击“欠薪线索反映”专区提交线索。该平台处理流程透明,可实时查询进展;
3.线下办理:携带证据材料,前往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人事争议一体化窗口。
【温馨提示】
岁末年初是劳动报酬结算高峰,广大劳动者在期待团圆的同时,务必增强法律意识,守护好自己的“血汗钱”。
1.证据是基础。要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欠条等关键证据。
2.时效是关键。劳动保障监察的举报投诉时效为2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务必及时行动。
3.理性是保障。切勿采取围堵、拉横幅等过激行为。应通过上述官方渠道依法理性维权,以免自身陷入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