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遭集体裁员 工会助力维护合法权益
2026-01-19 09:28:19
【基本案情】
南京某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运营多年的外资企业,其招聘的27名生产线劳动者均未与本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统一与某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24年底,该公司因其集团总部战略调整,决定关闭工厂并逐步撤出中国市场。但在撤厂过程中,公司以“劳动者并非本公司直接雇佣,与本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劳务公司则声称自身为空壳公司,无实际支付能力,且收取的管理费根本不足以支付巨额经济补偿金。案涉的27名员工中女职工偏多,且多数文化水平不高,年龄偏大,瞬间面临“企业跑路、派遣单位甩锅”的绝望境地,多年工作理应获得的经济补偿眼看化为乌有。职工在多次讨薪无果情况下,集体前往开发区管委会反映诉求,情绪激动,矛盾一触即发。
【处理过程】
南京市总工会通过劳动关系预警网络获知该起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后,高度重视,主动出击,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指派经验丰富的援助律师迅速介入。援助律师首先与劳动者面对面沟通,疏导情绪,引导他们依法理性维权,同时详细梳理每一名劳动者的入职时间、工资标准、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厘清企业假借劳务派遣逃避法律责任这一事实。但在与企业沟通时,企业抵触不予配合。
随后,市总工会采取“多方联动、情理法结合”的调解策略,主动对接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共同组成工作组。工作组连续多次组织召开“五方”协调会(工会、劳动者代表、涉事企业、管委会及仲裁监察部门)。会上,援助律师不仅从法律角度严肃指出企业方应承担的责任,还从企业社会责任以及公司商业声誉等角度充分说理,劳动监察部门就企业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风险予以警示,仲裁院阐明了若调解失败进入仲裁程序将可能作出的裁决结果。在多部门协同处置下,企业方最终回到谈判桌前。
在一个月内多达五轮的艰苦谈判中,援助律师依法依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立场坚定,证据充分。最终,成功促成企业和劳务公司共同与劳动者签订调解协议,同意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74万余元,27名劳动者人均获赔2.7万余元,补偿款于协议签订后次日即在市总工会监督下发放到位,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一场可能激化的群体性事件得以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是在外资撤厂背景下,涉及劳务派遣用工的典型集体劳动争议,矛盾突出、关注度高,具有多方面示范价值。
一是案件典型性强,同时涉及外资撤厂、劳务派遣和群体性劳动争议等热点问题。案件的成功处置,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法律适用范本,对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督促外资企业依法退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二是处置过程凸显工会主导作用和多元共治效能。工会主动介入,稳定局势,精准取证,联动多方力量搭建调解平台,有效扭转劳动者弱势地位,使劳动者获得法定补偿,极大地提升了职工对工会的信任和对公平正义的信心,提升了工会“娘家人”形象,体现了工会组织在协调复杂劳动关系中不可替代的桥梁作用。
三是处理模式高效务实,坚持调解优先,通过非诉解纷机制快速促成和解,降低维权成本与社会风险,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典型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
南京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