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年底了,我的年休假应该怎么休才合法?
2025-11-12 09:52:23

律师您好!
我在南京工作,今年35岁,26岁就参加工作,中间经历了几个单位,实际工作年限已经有9年多。2024年4月入职南京某餐饮公司,当年年底和老板提出年休假的问题,老板说刚来公司不到1年没有年休假。今年又和老板提年休假,老板说你今年请事假已经超过5天了,年休假就抵了。请问律师,根据法律规定,我去年和今年有没有年休假?年休假应如何计算,有没有经济补偿?
南京的王先生
王先生您好!
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都规定了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国务院制定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还专门制定了职工带薪年薪假条例实施办法,2025年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通知(人社2025)1号文重申“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益。”
按照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这个连续工作不仅包括在同一单位也包括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因此王先生所在单位认为王先生在该单位没有工作满一年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观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另外根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王先生累计工作年限9年多,年休假应为5天。王先生的单位说王先生本年度请事假5天,抵扣5天年休假的说法是片面理解,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当年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情形下,该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王先生所在单位请事假都是扣工资的,而且事假也没有超过20天,不符合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形,因此王先生的年休假不能与事假相抵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先生2024年是应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但是由于王先生来单位实际工作8个月,王先生不能享受现单位全部5天的年休假,根据相关规定,应对王先生的年休假进行折算,折算的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经计算王先生在现单位应休的实际年休假天数为3天,还有2天年休假应向前一单位主张。2025年王先生在现单位正常工作,应休年休假天数为5天。
那么应如何休年休假,未休年休假应如何补偿呢?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如果确因工作需要经职工同意可以跨年安排年休假。如果不能安排年休假,应当对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倍工资,这三倍工资是包含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单位需要额外支付2倍的工资,不是另外支付日工资的三倍,日工资的折算方式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
综上分析,王先生的年休假合法权益在现单位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王先生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执法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补休年休假或者要求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王先生如果符合经济困难的条件也可以向单位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核同意后指派律师免费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王先生年休假方面的合法权益。
南京市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武正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