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观景点开直播还是别太“扰民”为好

2025-10-11 08:34:51   

吴学安

日前,《北京市公园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审议,对搭建帐篷、商业拍摄等行为进行了细化规定,拟禁止占用观景点“开直播”影响他人等行为。修订草案在明确北京市公园实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明确提出禁止占用公园路、观景点、场地等公共区域开展直播、培训等活动,影响其他游客游览和休憩。

随着自媒体的发展,网络直播、网红打卡出现在各大景点、城市公园。有些主播在直播的过程中占用观景点、园路、场地等公共区域,他们往往占据优势观赏位置,直播、带货、收礼物……这些行为不仅妨碍了正常的参观秩序,更影响游客的游览体验。

公园是城市的绿色客厅,也是市民共享的公共空间。目前北京市公园总数已突破1100个,这些公共空间既是市民休闲场所,也日益成为网络主播青睐的取景地。此次《北京市公园条例(修订草案)》在规范直播行为的同时,也明确公园作为开放空间仍允许进行网络直播,但要求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他人游园权益。

占用观景点“开直播”等行为,表面上看起来与一般的游览观光无异,但实质已经偏离了普通游客纯粹的拍照打卡,本质上属于商业行为。其行为利用公园景区的特色建筑、文化设施、自然及人文景观等作为背景素材,在网络上发布、传播,获得了相应的流量收益。禁止占用观景点“开直播”行为,核心就是厘清公域与私域的边界,重申公共空间姓“公”的属性,强调任何个体或商业行为,都不能以牺牲市民群众的权益为代价。

在直播时代,大量商业性直播活动涌入景区和公园早已司空见惯。这类场景此前未被纳入规范化轨道,而北京市此次出台新规专门加以规范,本质上是在数字活动与现实空间交织的当下,重新划定公园行为界限,确保公共属性不错位。这表明对于景区、公园的商业拍摄法律不再沉默,立规矩,拒绝“麻烦制造者”,这无疑是还景于民、捍卫现代旅游文明应有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