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赋能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系列解读(二)
2025-09-08 08:40:16
祁威 侯海军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点题、亲自部署、亲自指导的一项重大改革工作,是党中央赋予工会组织的重大政治使命。作为全国产改全面试点省份,江苏始终以“走在前、做示范”的担当精神,推动改革向纵深突破。在《实施办法》的修改中,第四条规定,“工会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培养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助力实现制造强省战略”。通过立法形式明确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牵头、企业主体的责任体系,既以法治思维固化改革成果,更以制度创新破解深层次矛盾,为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注入长效动力,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实施办法》的修改,明确了工会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在历史长河中,我国工人阶级始终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作为先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代表,工人阶级始终坚定地紧跟党的步伐,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工会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实施办法》强调了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工会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各项工作中,建立健全联系产业工人的长效机制,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要做好维护产业工人切身利益工作,努力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第二,《实施办法》的修改,为打造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提供了指引。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劳动创造,产业工人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也必将成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支撑力量。在党的领导下,工会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做好部门间的统筹协调,鼓励引导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提升产改质效,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要坚持人才为本的发展路径,积极推动建立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高职工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要聚焦改革难点、突出改革重点,着力推动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为产业工人建功立业搭建平台提供舞台,深入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发挥劳模工匠示范引领,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培养造就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
第三,《实施办法》的修改,为建设制造强省注入了动力。产业工人作为工人阶级的主体,始终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力量之一。无论是大力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还是持续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抑或着力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都急需一批高质量、高层次、高水平的产业工人大军。进一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对于我省建设“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地方党委政府要加强工作领导,把产改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盘子;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优势互补,努力实现“1+1>2”的综合效应;国有企业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非公企业履行好社会责任。工会积极履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牵头抓总职能,围绕实施制造强省、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通过构建全方位的培育体系与保障机制,让产业工人真正成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主力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硬核力量,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