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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签订两次劳动合同期满后如何续签?

2025-07-21 10:04:03   

律师您好:

我自2021年入职一家电子厂从事技术工作,2025年5月20日与公司签订的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单位一直没有与我续签劳动合同,我还在原岗位继续工作。5月26日公司人事部门拿来一份合同让我签字,说再续签2年,如果不同意续签,因原合同已经期满,现在就可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不用来上班了。请问律师,这样的合同我能签吗?续签劳动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王先生

王先生您好:

来信收悉,律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涉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12条都规定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固定期限就是明确了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用人单位一般会与劳动者签订1年、2年、3年或5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发生解除合同的事由,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时间可能是到退休年龄,也就是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一种比较稳定的、长期的劳动合同,避免了中间不断续签劳动合同的麻烦。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疑是一种比较好的特殊待遇,而且在企业经营困难、破产重整、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等情形需要裁减人员的时候,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应优先留用。

除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视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之一:(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王先生与单位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且单位和王先生也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符合上述第(三)项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应通知王先生,告知王先生续签劳动合同可以选择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王先生选择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就应当与王先生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王先生的单位提出要与王先生续签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否则合同期满,直接办理离职的要求明显违反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如果王先生选择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拒绝与王先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拒绝支付两倍工资,那么王先生可以向劳动监察机关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法援律师根据法律作出的解答,请王先生慎重考虑选择与单位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南京市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武正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