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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为“爱豆”应援豪掷6万余元,能否追回?

2024-12-20 14:15:51    作者:高明明 万森

一些未成年人热衷于“爱豆”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刷量控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如何认定?未成年人的这类大额消费款项能否追回?日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爱豆”,网络流行词,英文idol的音译,意为偶像。爱豆可以是歌手、演员、乐队组合等娱乐人士,受到大众的青睐和追捧。爱豆最初来源于日韩两国。

阿伟(化名)是某偶像团体成员A的“大粉”,作为其应援团队的负责人之一,经常组织活动、发布“路透”等内容,在一众粉丝中有号召力和影响力。之后,阿伟在线上某平台注册了店铺,专卖A的“周边”商品,并对外宣称收入用来为A应援、打榜。

小童(化名)也是A的“粉丝”。2022年7月到8月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小童就在阿伟店铺消费了6.2万余元,基本都在晚上下单。那时,她年仅14周岁。

然而,小童家人全被蒙在鼓里。通过查询小童的消费记录,法院找到一笔笔“巨款”主要源于其外婆的银行账户,再通过绑定卡号的支付宝账户付出。“我在国外出差期间护照丢了,所以把个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转到了我母亲的银行账户里。”得知情况的小童妈妈震惊不已,主张小童的消费无效,要求阿伟返还全部款项。

“原被告之间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无效!”法官一槌定音。鼓楼法院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并广泛邀请了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媒体代表、群众代表等2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法院认为,原告消费时仅14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上述消费行为未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被告明知原告系未成年人,仍放任其参与集资打榜,既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违反了公序良俗。

最终法院酌定被告返还原告43600元。小童此前共支付了62286元,为何追回的款项打了7折?承办法官林冬华道出缘由:小童妈妈作为监护人却未能妥善履行监护职责,也需要为此“买单”。“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家庭保护义务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职责。小童长期能用手机从外婆账户里转出大额金钱,用于非理性购物消费,她妈妈未能及时发现、管教,要承担相应责任。”

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