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账号被外卖平台注销后,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2024-09-02 12: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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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用工突破了传统就业方式,给劳动关系的认定带来较大挑战。 万森 摄
【案情简介】
待业的张某向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递简历,2022年10月,张某被该公司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了社会保险。双方约定:工资按单提成,劳动报酬由该公司根据其配送的单量按月发放。2023年5月5日,该公司按照总部工作安排,要求张某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忙于外卖配送的张某未及时开具相关证明。次日,张某正在外卖送单中,接单账号便被直接注销。无法继续接单的张某无奈之下向沛县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审理后,公司诉至沛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通过某平台成为该公司名下的骑手从事外卖派送服务,张某与该公司符合劳动关系的一般特征,故认定张某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该公司总部注销张某的账号致使无法接单,之后也未继续向张某支付劳动报酬,且原告对总部注销被告账号也未给出合理解释,亦未按法律规定就与被告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工会,故认定公司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违反法律规定,公司应向张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官评析】
平台公司与骑手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应当从双方是否具备劳动关系实质要件进行判断,平台公司注销骑手账号可认定为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平台公司的管理行为应当以合理性为界限。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外卖行业逐渐形成“平台+送餐员”的新型就业形态,平台用工突破了传统就业方式,给劳动关系的认定带来较大挑战。在网约配送行业中,平台企业对快递员、外卖配送员存在多种组织和管理模式,是否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应坚持事实优先原则,通过考察劳动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日常管理,是否接受劳动报酬、工作内容,是否系用人单位主营业务范围等因素来确定。对于类似于外卖骑手这种产生于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新就业群体,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本着规范企业合法用工、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来加以甄别和认定。
沛县人民法院 代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