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汇编(下)
2024-07-22 09:54:56
5.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对象:市区全体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本地创业人员),其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支持对象(简称重点群体)。
标准:个人贷款一般不超过2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实际贷款额度根据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2次。
流程:个人申报,社区受理,市就管中心审核,银行审核征信,担保机构审核,贷款银行放款。
6.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对象: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并已还本付息的创业者。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第一次贷款按规定贴息,第二次贷款不贴息。贷款还款存在逾期(含部分逾期)或被吊销情形的不予贴息。贷款还款前创业实体已注销的,按实体实际存续时间予以贴息。
标准:重点群体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第一次据实全额贴息,此后贷款不贴息。其他城乡创业者申请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第一次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至经办银行实际放款利率部分的50%给予贴息,此后贷款不贴息。
流程:贷款人到贷款经办银行申请贴息,由银行拨付至贷款人账户。
7.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
对象:自2021年1月1日起,南通市区(崇川、通州、海门、开发区、苏锡通、通州湾)企业(不含金融、供电、烟草等中央、省属企业)从南通行政区域外全职新引进的高学历以及专技人才、技能人才。
标准:(一)生活津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职业资格的,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二)购房补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职业资格,购房自住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购房自住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三)延长期生活津贴。在享受生活津贴期间(或享受期满后两年内仍在通就业创业的)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可延长生活津贴享受期,延长期不超过24个月。
流程:主要采取线上方式,符合条件的市区人才本人或其所在(办)企业登录网上申报管理平台,自行如实填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确认开通社保卡银行金融功能,完成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