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路漫漫 工会依法监督终维权
2023-01-09 09:51:39
■全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例⑦
农民工讨薪路漫漫 工会依法监督终维权

【案情简介】
连云港某紫菜机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紫菜机械制造、生产加工,招用农民工100多人。2019年起,该公司开始扩大生产规模,新上多条生产线,导致资金链供应紧张,开始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多名农民工向公司讨要工资,公司负责人苏某均以疫情原因货款未到位、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搪塞,对何时发放工资一直没有回复。截至2021年3月,该公司共拖欠农民工工资约130万元,涉及人数49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们向赣榆区高新开发区总工会寻求帮助,高新开发区总工会立即报告至赣榆区总工会。
【监督过程】
接到情况反映后,赣榆区总工会当即联合高新开发区总工会,共同指派3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到该公司开展实地调查。监督员查阅、复印了企业的职工花名册、工资单,又随机找来正在工作的6名工人谈话,形成笔录,固定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在此基础上,监督员立刻联系苏某,向其说明情况。苏某对职工反映的欠薪问题和监督人员前期收集到的证据均予以认可。但她强调,公司之前从未拖欠过职工工资,此次造成拖欠的原因是疫情导致货款迟迟未到位,企业资金周转不畅。随后,监督员向公司负责人宣讲农民工工资清欠的相关法规政策和《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相关内容,告知其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后果。2021年3月1日和15日,赣榆区总工会先后向该公司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告知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1号)。收到告知书和意见书后,苏某认识到拖欠工资行为的严重性,表示企业正积极催要货款,货款到账立即支付工人工资。在监督员督促下,双方达成分期分批支付协议,约定公司分别于4月10日、5月20日、6月20日前按拖欠数额的30%、30%、40%分三次支付工人工资。
4月9日,公司如约支付了第一批30%的拖欠数额。5月20日后,职工发现第二批款项还没有如约支付,立即与公司交涉。苏某还是以疫情导致效益不好等为由,一拖再拖。监督员再次开展调查,发现受疫情影响,该公司经营确实遇到一些困难,但已催收上来的货款足够支付农民工工资。之所以没有如约支付第二批款项,是苏某觉得职工到处投诉反映,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心生不悦,故意拖延支付。监督员将情况及时报告赣榆区总工会。5月28日,赣榆区总工会依法再次向该公司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2号),要求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书发出后,监督员多次督促公司尽快履行协议。
【监督结果】
最终,该公司在约定的最后支付期限(6月20日)之前,全额支付49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社保等各项费用130余万元。至此,该起农民工讨薪案在赣榆区总工会和高新开发区总工会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圆满解决。此后,赣榆区总工会减免了该公司工会经费,并指导和帮助该公司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到相关税费及稳岗补贴等优惠。针对公司管理者法治意识淡薄、用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监督员又多次送法上门,帮助公司梳理用工行为、健全用工制度、依法规范用工,预防和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
【案件点评】
工资是农民工的辛苦钱、保命钱、活命钱,近年来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部分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仍然存在。本案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拖欠工资数额较高,时间跨度大,工会通过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督促企业依法进行整改,及时解决了农民工的“急难愁盼”问题。同时,赣榆区总工会积极采取措施,减免了公司工会经费,并帮助公司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到相关税费及稳岗补贴等优惠,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本案是工会深入开展劳动法律监督,依法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同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成功案例。
连云港市赣榆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