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
2025-04-17 08:39:28
本报讯 (记者 万森)记者昨日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日前联合印发《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启动实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工作。
《实施意见》对我省职前培训工作予以统一规范和明确,包括组织分工、运行机制、保障体系三个部分,共12条。
据悉,此次职前培训对象主要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初任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法律类),申请律师、公证员执业的,应当参加职前培训的相关人员。
除上述人员外,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等相关岗位的公务员也将有序参加职前培训。已经从事相关法律职业或者已经参加职前培训且合格人员等,则根据需要参加职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