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续签问题劳动者应充分了解自身权益
2025-04-14 09:54:31
律师您好:
我从2012年开始在一家科技公司从事操作工岗位工作,期间公司与我连续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至2024年7月第二次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时,公司向我发出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邮件。请问:在这种情形下,我可以主动向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如果公司不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愿意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能否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时不再续签,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南京王女士
王女士您好:
对于当今职业环境,劳动合同的续签问题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尤其当经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续签环节更是劳动者务必清晰把握的关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在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2项的法定情形,即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当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时,只要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要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因此,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有权选择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权选择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当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由于用人单位不享有劳动合同终止权,只能被动地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若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责任,即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会有所不同,有些地区比较倾向于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需要双方合意,用人单位有决定是否续签的权利。即当劳动者已经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第二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发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时,在此情况下,就算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有部分法院倾向于双方并无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的合意,而判决支持用人单位有权利不进行第三次劳动合同的续签。
所以,对于劳动者而言,要密切关注劳动合同的到期时间,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前,明确自己的续签意向。如果希望获得稳定的职业保障,打算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保留好相关凭证作为证据。
另外,若发生用人单位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作出续订的意思表示,劳动者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在仲裁时效内提出申请,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当劳动者面对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续签问题时,需要充分了解自身权益,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磋商;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南京市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庄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