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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名职工工龄弄丢了,咋办?

2025-01-06 09:12:29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检护民生”十大典型案例。其中《10年工龄岂能说没就没》一案,涉26名职工工龄丢失10年引人关注。该案经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支持起诉,26名职工最终找回了“丢失”的工龄。

2024年7月,南京某工厂的残疾人职工朱某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却发现退休金与预期相比每月少了近700元。原来,由于企业合并、更名,2004年之前厂里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致使包括朱某在内,共有26名即将退休的职工面临社保缴纳年限减少问题,平均缺少6年左右,更有人缺少9至10年。朱某等人向厂里提出补办要求,厂里虽愿意解决,却拿不出具体办法。在区法律援助中心提示下,朱某等人决定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雨花台区检察院调查发现,根据相关政策,职工退休后无法再补缴社保,该损失只能由企业赔偿,会影响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朱某等26名残疾人职工诉讼能力弱,无法在短期内完成全部法律程序,且其中两人正在办理退休手续,时间上已是迫在眉睫。为提高效率,雨花台区检察院积极与区法院、区人社局沟通联络,畅通维权渠道,共同确认寻找职工最早的入职材料是突破本案的关键。

检察官、法官前往工厂档案室,与企业一同仔细查阅、甄别已经泛黄、变脆、字迹变浅的档案材料,逐一整理出每名案涉职工的工资单、考勤表,最终将26名职工的入职材料全部收集到位。为安抚职工的焦急情绪,办案人员邀请人民调解员与残疾人职工代表多次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诉求,并建议企业对即将退休的职工依法办理延迟退休手续。

2024年8月,雨花台区检察院依法支持朱某等人起诉,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实际工龄进行确认。文书生效后,检察机关立即协调区人社局,优先为即将退休的两名职工补办社保手续,剩余24名职工的诉求也在半个月后全部得以解决。

记者 万森 通讯员 王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