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有答
2024-12-23 11:44:59
问: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不续签,要给劳动者补偿吗?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从何时起算?
答:《劳动合同法》颁布施行之前,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不续签,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颁布施行后,如果合同到期,单位就应提出与劳动者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如果合同到期企业不同意续签,就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 39 条和第 40 条第 1 项、第 2 项规定的情形,再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里所提到的“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十分重要。《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再次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