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鼓业薪枫”看基层创新
2024-08-19 10:08:35
万森 摄
在这个平台上,有嵌入“鼓业薪枫”劳动争议专业融合法庭;在这个平台上,连接了 “一街道一特色”融合法庭;在这个平台上,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工会调解、行业调解、劳动监察、检察监督等职能部门将各自优势融入重点领域治理,正在将源头治理往深度推进……
“前前后后也经过三次调解,最后双方都作出了让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南京熙宇嘉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人事总监邹飞对记者介绍,经劳动仲裁院全力调解,最终圆满解决了一起涉及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
说到 “鼓楼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这位企业人事总监表示,“调解时间用了一个多月,但比走诉讼途径要快很多。”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为强化新业态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和裁审衔接,服务保障平台经济和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与区人社局结合辖区产业特点,联合多部门在鼓楼区成立全省首家区级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4月以来,该调解中心化解涉新业态劳动者纠纷50余件,调解成功率近50%。
发挥联动优势,聚合多元解纷力量
“鼓楼区60—70%的民商事案件都会到鼓楼区法院速裁庭,其中,约有10%为劳动争议案件。”鼓楼区法院速裁庭庭长皮轶之介绍说。
对于收到的劳动争议案件,鼓楼区法院速裁庭要做到不往外溢出,皮轶之将速裁庭比作是“医院的大内科”,除了专业性的建设工程类、医患纠纷类和企业破产类案件之外,其他案件都要办理。这位庭长表示,好在前端过滤六七成的纠纷,包括人社、仲裁、工会等多部门已经化解了一大批案件。全区新业态争议纠纷调解实现了“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效果十分明显。
记者了解到,依托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鼓楼区法院与区人社局、检察院、司法局、总工会等部门签署共建协议,形成集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工会调解、行业调解、劳动监察、检察监督于一体的“七方联动”新业态矛盾纠纷化解大格局,为新业态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争议调解等服务。
南京熙宇嘉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劳动者的劳动争议纠纷得以妥善解决,或是工作成效的缩影。
突破收案限制,扩展纠纷化解范围
作为中心城区,鼓楼区高校、金融、科创、医疗机构密集,楼宇经济发达。数据显示:鼓楼区法院近年审理的传统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速放缓,而新类型案件特别是涉新业态、涉众型案件呈增长趋势。“这类案件不以劳动争议来呈现,但大多会涉及平台经济,需要法官抽丝剥茧之后寻找内在的关系。”速裁庭法官分析说。
早在2021年,人社部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人社厅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相继出台。鼓楼区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翁季才回忆,当时针对新就业形态群体劳动权益保障工作,鼓楼区人社局就专门成立课题调研小组,召集仲裁、监察、工伤、劳动关系等条口参加。区人社局还联合有关高校进行过专题调研,提出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的建设性意见,有针对性地维护新就业形态权益的诉源治理和具体保障。
翁季才称,这与鼓楼区法院提出的源头治理不谋而合。而鼓楼区法院分管副院长孙军告诉记者,针对本区域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精准把脉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特征、问题及成因,法院借鉴多方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探索经验,做到了与人社部门同频共振。
事实上,新业态用工模式下的劳动关系并不同于传统劳动关系,面临着劳动关系连接不紧密以致劳动关系确认难、劳动者缺乏劳动基准保障、社会保险缴纳难以及劳动者遭受事故伤害救济难等一系列问题。
据统计,截至6月底,鼓楼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调处涉不完全符合确认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纠纷占比达80%。针对重点与难点,调解中心提出的“突破收案限制,扩展纠纷化解范围”,可谓彻底打破“九龙治水”格局。
翁季才分析指出,调解中心根据用工平台性质、从业者类型以及纠纷标的性质确定受案范围,不再仅限定于标准劳动关系下的纠纷,将因平台用工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也纳入调解范围,最大限度为平台从业者提供纠纷化解一站式调解资源支持。
不过,降低收案门槛是否意味着工作量增大?但翁季才并不这样认为,其称:“说到底大家还是要尽量往前走,不然后面案子变复杂后处理起来更难,不如在萌芽时解决!”
嵌入融合法庭,参与重点领域治理
鼓楼区人社局副局长刘磊与翁季才的观点一致。他甚至提出还应该再往前多走几步。“在企业创办时,相关审批部门就应提前介入普法,帮助企业主知道规范用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尽可能让劳动者和企业知道权利的边界在哪。”
2023年至今,鼓楼区法院、人社、工会、司法、检察等部门因创新试点“新职业伤害保障”“特色调解中心”等事宜常常碰面频频互动。事实上,有了司法机关强有力的推动,让诸多工作迎来前所未有的好局面。
以“诉前保全”为例,原本是人民法院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现在有了机制保障,法院嵌入融合法庭,‘诉前保全’前置到仲裁阶段,更显合力效应。”
说起融合法庭,多位受访者认为不单是借力法院、检察院的司法权威和执行力,而更多的是一种强大的机制合力。
鼓楼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重在条块融合,不仅在调解中心嵌入“鼓业薪枫”劳动争议专业融合法庭,而且对接鼓楼区13家“一街道一特色”融合法庭,将法院职能优势融入重点领域治理,定期派驻一名政治素质高、调解能力强、群众工作出色的调解员和一名熟悉新业态用工方式及劳动争议的法官助理指导调解,化解委派调解、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诉调对接程序难点,疏通调解不成转仲裁或诉讼、诉前保全、提前介入、联合会商等裁审衔接及纠纷化解程序堵点。
“不管是劳动者还是企业,如果不服仲裁,可以直接上楼咨询,每周一二三有法院的工作人员!”刘磊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调解中心就像医院的诊疗中心,各科室的医生都在“坐诊”,碰到疑难杂症可以进行“联合诊疗”。
推进数字治理,赋能提升解纷质效
开展源头治理,杜绝行政资源和诉讼资源的浪费。
“在本身有限资源里面做一个资源整合”,鼓楼区法院副院长吴晓静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全国范围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权益保护需求很迫切,国家层面也越来越重视这项工作。她分析,法院要做的就是通过调解将纠纷化解在一线,同时让前沿“哨所”能够很快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治未病,让劳动者和企业使用最低的成本解决矛盾与纠纷。”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规则的设立、指引,形成“规范效应”。眼下,调解中心正在借助科技力量,通过推进数字治理,赋能提升解纷质效。
记者获悉,鼓楼区法院探索开发出鼓楼区矛盾纠纷智能调处平台,推动调解数据与诉讼数据对接,打通矛盾纠纷登记分流、多元化解、联合会商、同诊共治全工作流程,推动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式受理、全口径登记、闭环式管理”。
同时,鼓楼区法院还开发出“示范诉讼智能管理系统”,对涉群体性纠纷案件进行集中管理、智能匹配、全程管控。该系统运行以来,运用示范性裁判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87件,平均用时20天/件,基于该系统打造的“‘串联’”批量案件诉源‘智’理机制”获评“2023年度江苏法院审判管理十大创新机制”。
鼓楼区法院联合区仲裁院建立如代驾司机索要代驾费案、平台违法业务外包案等新业态纠纷典型案例库,为仲裁员仲裁、调解员调解提供智能检索和类案推送,实现“审理一件、化解一片”!
本报记者 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