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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大学生倪某等劳务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2024-07-08 10:06:07   

2023年6月,倪某等19名大学生利用暑期兼职,应聘了某健身中心的暑期工,从应聘到工作分配均由娄某对接,双方口头约定工资底薪2500元,另加500元全勤奖。工作结束后健身中心未按约定支付,有的学生甚至只得到几元钱。倪某等尝试与娄某进行沟通,却被告知因工作期间看手机、外出等原因,工资予以扣除。几经周折,倪某等人找到健身中心老板汤某,汤某辩称娄某为健身中心前期运营,属于外包服务,健身中心已经向其支付了所有费用。无奈之下倪某等人向泗洪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泗洪县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绿色通道”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江苏立贤律师事务所王文娟律师前往中心快捷办理。经了解,19名受援人均未与健身中心签订协议,且仅有部分微信聊天记录,工作时间短未领取过工资,也没有考勤打卡等记录。援助律师根据相关规定,主张以劳务关系进行诉讼。在认定雇主时,援助律师多方寻找证据,积极与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沟通争取支持起诉,最终在检察院的调查笔录中,找到健身中心老板认可娄某是以“健身中心”的名义在网络平台发布招聘信息,以及微信群中娄某团队均使用健身中心头像这一关键性证据。据此援助律师主张双方形成表见代理,健身中心应承担支付报酬的责任。此后,援助律师巧妙借助财务发放给受援人的工资核算单,确定了每个受援人的工资数额。本案经法院开庭审理,判决支持受援人的诉求,不久后19名大学生拿到了全部报酬。

【案件点评】

大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已较为普遍,本案中19名大学生暑期兼职,社会经验不足,遇到纠纷时处于弱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伸出援助之手,援助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将暑期工零散的证据进行串联,在发现诉讼主体可能影响执行时,积极争取检察院支持起诉,并凭借深厚的专业技能快速找到关键证据,有效破局,最终帮助孩子们讨回了劳务报酬,依法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更为初入社会的大学生树立起漫漫人生路上对法治的信心。

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