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用人单位能否辞退性骚扰劳动者?

2024-06-03 13:01:09   

小芸:小易你好!我朋友节假日值班期间住宿舍。一天夜里,一男同事酒后闯入她宿舍欲实施不轨行为,被她制止并报警。警察经过调查和相关鉴定,没有找到性骚扰的证据,说只能算一般的民事纠纷。事后,男同事也十分后悔,主动道歉并表示“认罪认罚”。但此事对她心理造成极大伤害,她要求单位辞退男同事,单位却说不可以。想了解一下,单位的说法正确吗,单位有没有责任?

这又是一个有关职场性骚扰的话题。用人单位能否解除性骚扰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否需要在该事件中承担责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如何认定职场性骚扰?职场性骚扰是指发生在工作场所及与工作相关联的场合,违背劳动者意愿,以言语、文字、图片、肢体行为等方式实施的与性有关的侵权行为。即,认定职场性骚扰需要三个法律要件:一是骚扰者实施了与性有关的侵权行为;二是骚扰者是在职场上利用工作便利或职权、职务之便;三是违背了被骚扰者的意愿,给被骚扰者带来不安宁或者心理产生阴影等。只有具备了这三个要件,才能被认定为是职场性骚扰。

第二,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以性骚扰为由辞退劳动者?对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职场上,哪些行为构成性骚扰,哪些行为属于开玩笑,尺度不好把握。加之职场性骚扰行为具有一定的隐秘性,特别是言语和行为骚扰具有瞬逝性,受害者取证难,这对单位在处理此类问题及被骚扰劳动者维权带来困惑。但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对此类行为就束手无策。根据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可知,单位可以根据规章制度规定、劳动合同约定或依据民法典公序良俗原则,对性骚扰者行使单方面解除权。

但是需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劳动者实施了性骚扰行为;二是单位明确将“性骚扰”认定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且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性骚扰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三是还可以结合性骚扰行为给受害人心理、工作环境等造成的影响程度,以违反职业道德、公序良俗为由辞退性骚扰劳动者。这样,用人单位就可以避免因缺少依据构成违法解除。

第三,发生职场性骚扰,用人单位是否要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尤其要预防和制止对女性劳动者的性骚扰。由此可见,用人单位是预防和制止职场性骚扰的主体。实践中,主要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否有规定,是否建立反性骚扰培训、畅通投诉渠道、完善证据调查、快速妥善处理及心理疏导、帮扶关爱等一整套、全流程的预防处理机制。如果单位因为没有采取相关的预防措施,或者因为性骚扰者身份、地位影响袒护骚扰者,或者仅认为是劳动者个人作风问题回避真相、怠于处理等,导致事件发生、影响扩大,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小芸朋友的情况,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没有证据证明发生了性骚扰行为,单位当然不能随意辞退其男同事。单位是否承担责任,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单位安排劳动者值夜班或其他工作,又没有采取相关预防性骚扰的措施导致事件发生,单位应当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如果因为处理方式不当,泄露当事人隐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职场性骚扰是敏感又容易受到社会关注的话题,处理不好,不但会影响劳动者身心健康、工作环境,还可能会引起社会舆论,影响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起预防性骚扰行为发生的主体责任,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行为的发生。事件发生后,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性骚扰劳动者,营造团结和睦的工作环境。再者,要注意隐私保护,对受害者做好心理疏导和帮扶关爱,让其尽快走出阴影,恢复正常生活。

还要注意的是,“职场性骚扰”认定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于取证难、认定难、影响坏,多数被骚扰者常常选择沉默,助长了性骚扰现象的发生。女性劳动者在遭遇职场性骚扰时,大声说“不”,要注意搜集证据,及时向单位、家庭及相关部门求助,主动反击,排除骚扰。

易怀丽